- 原價3,000元(農曆春節),假日9折$2,700元,平日7折$2100元
- 現場加人收費說明: (110公分兒童以下不收費限一位(沒加床),每超過一位收200元清潔費) 每加一人加床另加500元(含早點/備品提供/個人床墊) 請依房型所規定人數入住。
- 加單人棉被加100 雙人棉被加200 每床限加1張棉被
銀行 :合作金庫(006) 帳號:0251765-107078 帳戶:葉振偉
交通部觀光局為釐清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與消費者訂房之權利義務關係,而訂定之「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業由交通部於99年1月13日函頒。該契約範本重要規定如下:
一、該契約範本適用於個別旅客直接向業者訂房3間(含)以下者,如消費者持有飯店商品(服務)禮券,或透過旅行業或其他經營者訂房業務之業者代為訂房時,均不適用。
二、由消費者及業者自行議定是否收受定金,定金之金額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。
三、消費者解約時,如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、10至13日前、7至9日前、4至6日前、2至3日前、1日前到達者,依序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之100%、70%、 50%、40%、30%、20%,但消費者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已付定金全部不得請求退還。
四、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消費者及業者之事由,致該契約無法履行時,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全部費用。